Page 139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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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,因釋不同。  。或色與味皆有隱顯,顯稱相故;餘三類同,相屬根取,根取即是三根本故。為成差  明與色別,故釋此言。此有何因?色、味別相,體性易知;聲、香、觸三,別相難取  ,非增非減。  有差。言差別故者,聖言等二,情有順違,言成差別。由此五因所建立故,聲有十一  或因別故,聲有受等。說差別者,世成等三,其言雖同,依人成別;或人別故,說亦  損,俱者通二,或依初後皆有損益。因差別故者,因受等三,因大別故,聲成差別;  建立聲。損益故者,可意等三,由境勝劣,情有順違,故損或益,可意者益,不可者  別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下逐難釋。初釋五因,後別釋聲。前色相因,屬青等四,今聲相故,耳根所取,  相者,謂耳根所取義。  下釋論師以四種因,明前廢立,并逐難釋。此即廢立。其相故者,下文自釋,非  如是十一種聲,由五種因所建立,謂相故,損益故,因差別故,說差別故,言差
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四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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