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40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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勝義,有執分三。 因成起說,名成所引。外道執心,稱為遍計,因彼言說,名遍計起。此中即依世俗、 如和香等。此林等聲,能生名等,皆如《唯識》第二卷說。 非因受,且彰少分,亦不相違。因俱聲中,既許多大生一造色,故弦聲等依二大生, 三隅既返,故如所應。
世俗所說諦非諦語,共所許故,名世所共成。成是滿義,成滿諦智,諸聖共許, 世所共成者,謂世俗語所攝。成所引者,謂諸聖所說。遍計所執者,謂外道所說。 可意等三,同前色處妙不妙等,故略不釋。此中語聲,說眾生數,林樹說法,理 因受大種者,謂語等聲。因不受大種者,謂樹等聲。因俱者,謂手鼓等聲。 屬前因已,別釋云何? 因第三中,說差別者,屬世成等。說依人別,類配餘因,但舉其中,義彰初後, 說差別者,謂世所共成等三。餘如其所應。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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