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8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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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。顯受從生,不從他故,但說受依。近而勝故,如前已說。 ,然最似根生心所力,故言分別根之變異。此分別者,是領似義,如子似父,名為分 故。不唯前三能生心所,觸、想心所皆亦能生,依和合觸最勝故。觸雖領似三變異生 各有順起心所功能,用與舊殊,皆名為異。然三變異,勝者唯根,所依相續,鄰近勝 本師不說合彼,但說依起,故說觸者,依三和合。三設未和,但住本性,後三和位, 此境數引心故。《唯識》但言「引心為業」,即遍作用。 ,釋現行名。
此論未說觸別行相,即令心所同觸一境,是觸自性。於境功能,論師別顯。和合 根、境、識三,更相隨順,名三和合。觸依合彼,是故經說「觸謂三和」。今論 觸者,依三和合,諸根變異分別為體,受所依為業。 此釋前業。作意作業通散定位,說定加行,但說持心;舉顯了業彰其作用,說於 於所緣境持心者,謂即於此境數數引心,是故心得定者,名得作意。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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