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8 - 唯識藏_27
P. 198

別。顯受從生,不從他故,但說受依。近而勝故,如前已說。  ,然最似根生心所力,故言分別根之變異。此分別者,是領似義,如子似父,名為分  故。不唯前三能生心所,觸、想心所皆亦能生,依和合觸最勝故。觸雖領似三變異生  各有順起心所功能,用與舊殊,皆名為異。然三變異,勝者唯根,所依相續,鄰近勝  本師不說合彼,但說依起,故說觸者,依三和合。三設未和,但住本性,後三和位,  此境數引心故。《唯識》但言「引心為業」,即遍作用。  ,釋現行名。

              此論未說觸別行相,即令心所同觸一境,是觸自性。於境功能,論師別顯。和合  根、境、識三,更相隨順,名三和合。觸依合彼,是故經說「觸謂三和」。今論  觸者,依三和合,諸根變異分別為體,受所依為業。  此釋前業。作意作業通散定位,說定加行,但說持心;舉顯了業彰其作用,說於  於所緣境持心者,謂即於此境數數引心,是故心得定者,名得作意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
   193   194   195   196   197   198   199   200   201   202   2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