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2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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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心是主,故但說心。智所依業,依四法跡及三學說。  有心定。對前二門,應準分別,如《瑜伽論》第十三說。  專注。三摩呬多,此云等引,等所引,引於等,由定安和,離沈浮故,唯色、無色諸  想、滅盡二無心定;有等持亦等至,靜慮、無色各四等持;非等至非等持,欲界等不  通有無心。由此應成四句分別:有等持非等至,謂欲界專注一境;有等至非等持,無  起定位,等所至,至於等,定位安和,離沈浮故。前唯有心,通散及定;後唯在定,  說。

              令心專一者,於一境界令心不散故。智所依者,心處靜定,知如實故。  所觀事者,實唯慧境,或聞等俱,同一境界,故境名觀。念、定皆不唯令心起,  三摩地者,此云等持,平等持心,令至境故。三摩鉢底,此云等至,由定前心引  三摩地者,於所觀事,令心專一為體,智所依止為業。  設緣未來而生念者,先所受或體或類,如念佛等,念緣三世。不散者定,依善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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