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7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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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執斷常,方邊見攝,餘者邪見,故論言「隨」,先隨我見,後隨執蘊。五十八說: ,此邊執見隨於前蘊而執斷常,諸忍欲等為此見體。所遍計等三種,如前移轉見。後 ,不說通業。 諸見趣況由執我故,此屬諸見。與彼為依,是此作業。五見作用通障正慧,今舉別用 亦類此知。舉忍等五,緣五門法而起見故。 是此見體,舉前二種,取能計故。此所遍計言取蘊者,顯親所緣非無漏故。取處取界 顯自體故。
邊有二義:一者、邊側,障中道故;二者、邊鄙,障勝行故。薩迦耶見執我等已 邊執見者,於五取蘊等隨觀執若常若斷,諸忍欲覺觀見為體, 一切見者,六十二見等。趣謂所趣,諸見糾紛皆趣我故,此屬我見。趣或趣況, 一切見趣所依為業。 五取蘊等是所遍計,諸忍欲等是能遍計,我及我所即是遍計所執性成。今能遍計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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