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80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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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:癡、念各一分攝,二影說故,遍染心故。  說與煩惱俱故。有義:此體癡一分攝,五十五說是癡分故,癡令念失,非體即念。有  依四者,餘法劣故,此障善根,遍策法故,故增長惡損善為業。  善所依為業。  可、樂、欲,非淨非染,無信不信。  修善。於無記事而策勤者,於善品中無進退故,是欲、勝解,非別有性。如於無記忍  多著睡眠倚臥為樂,此即懈怠之因果。心不策勵是懈怠體,謂懈怠者滋長染法,故障

                     《成唯識》云「於諸所緣,不能明記」,是此自性。有義:此體念一分攝,此中  忘念者,煩惱相應念為體,散亂所依為業。  謂由懈怠及貪、瞋、癡,不能防修染淨品法所有縱蕩,總名放逸,非別有體。唯  放逸者,依止懈怠及貪、瞋、癡,不修善法,於有漏法,心不防護為體,增惡損  此別有體,如不信說。雖勤作惡、不勤作惡、不作勤修善,亦名懈怠。然懈怠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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