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81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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蕩故。若無別體者,應不別障定。 。說他分者,彼等流故,如無慚等,隨他相說。此別自相,謂即躁擾,令俱生法皆流 說是癡分故。有義:此體貪、瞋、癡攝,此中說故,遍染心故。有義:此體別有自性 言:「於所緣境,令心流蕩。」今言流散,是此自性。有義:此體癡一分攝,五十五 違犯,顯不正知能發三業。 一分攝。有義:此體俱一分攝。一一皆應,準忘念說。
初出體,後辨業。體中有二:初正出體,後因辨六散亂。此即初也。《成唯識》 散亂者,謂貪、瞋、癡分,心流散為體。 此釋前業。於身語心不正觀察此應止持,此應止犯,此應作持,此應作犯,故多 不正知身語心行者,謂於往來等事不正觀察,以不了知應作不應作故,多所毀犯。 《成唯識》云:「於所觀境,謬解為性。」有義:此體慧一分攝。有義:此體癡 不正知者,煩惱相應慧為體,由此慧故,起不正知身語心行,毀犯所依為業。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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