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19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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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為法,顯唯得等是不相應行。  應」言,簡餘有為法。今獨名心不相應者,心是主故,如「唯識」言。行謂遷流,簡  言說,於有色等二種俱非,於有見等二種俱非。」《唯識》但名不相應行故。「不相  不相應故。《瑜伽論》五十三云:「何因緣故,名不相應﹖此是假想,於諸事中為起  為此問。不相應者,不相似義,不與色心等體義相似故。謂非有所緣及性有變礙,名  依處建立。標別名中,初問次答。此初也。  本,文別為二:初標別名,後隨別釋。若科釋論,文別有三:初二如前,第三、總辨

                    此中文有二:初問次答。             前卷總標中云「又即此思,除受及想,與餘心所并心不相應行,總名行蘊」,故  大文第二、隨別解釋所標行中,上來初辨心相應行,已下後辨不相應行。若依論  何等名為心不相應行﹖
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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