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3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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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下第十一云:「一、境大性,無量教法為境界故;二、行大,行二利故;三、智大  法邊底。大,謂弘廣七義,相應形小之辭;乘,謂運載教理,行果津運之義。七義者  至;三、佛所乘;四、能滅大苦,與大利事;五、觀音等大士所乘;六、能盡一切諸  後略合解。廣散釋者,《十二門論》六義解大乘:一、出二乘;二、佛最大,此乘能  為宗也。  前本事差別性相。初後兩分,攝法已周,體無不詮,義無不釋,故以所說一切體義以  故以三科為此論宗。然依二分以釋宗者,初本事分明諸法體,後決擇分明諸法義,即  空非有,中道義立,良以所明說一切法非空非有中道之義以為宗也。  義諦唯一真如,真諦四重,論所說故。由斯唯識三性理成,我法境空,真俗識有,非  是則契中道。」此中應說,雖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釋題目者,論首題云「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」,初廣散釋,  此說瑜伽十支論教通所宗趣。若以自部所重所尊以為宗者,此論初明三科體事,
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一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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