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7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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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通故。今此亦爾,根本佛經名阿毗達磨,故多在教,不在餘三。由義包含,故存梵  ,此理能通,名為通法。以理通教,義準亦然,並依主釋。  ,依主釋也。準此,非唯能通經義,餘教、行、果,此亦能通。又餘處說行、果二法  伏他故,持業釋。  教能詮辨,詮伏之法,名為伏法,即依主釋。或教即伏,由此諸教,具論處等,能勝  應有。  ,以教為數,理法之數,名為數法,依主釋也。雖文不說教法即數,持業釋名,義亦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雖種種釋對法名等,然觀天親說此名立法但是教,四皆是然,法體即對、數、伏  今依《攝論》,且敘四名。若依諸文,有四十一釋,恐厭文煩,故略應止。  言通法者,「此能釋通契經義故」。經義稱法,此能通彼,名為通法,法之通故  言伏法者,「由此具足論處所等,能勝伏他邪異論故」。今釋此意,伏體是理,  言數法者,「於一一法,數數宣說訓釋言詞、自相等故」。若依此義,以理為法
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一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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