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53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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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二名與多名為身故,亦依主釋。出體可知。然《俱舍》解好,應披之。攝法已周,  別。五、釋妨難,有三:一、佛等一念聲如何分位;二、四蘊名名等;三、不立次。  流謂轉義,變謂異義,謂字但守先住,更不流轉、變異、改移。  變。  等字離  何?如眼名眼,異此名外,更有照、了、導等異名改轉,由彼同顯此想故。非  是所詮義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、句等中,一、名體,且如名身,或持業釋;二名以去,名即身故,或名無身  名、句、文身以五門辨:一、顯差別。二、釋名字。三、界分別。四、長養等分  彼同顯此想者,想者名也,說因為名,由彼照、了等同顯此眼名故。不流變者,  此言文者,能彰
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彰」,底本作「障」,今依據麗本《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》卷二改作「彰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、壹等差別外,更有差別能顯此字,故無異轉說名為字。無異轉者,謂不流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彼二故。此又名顯,能顯義故。此復名字,無異轉故。所以者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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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、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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