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79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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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者,六十六云是離繫果及增上果,然暫時,非畢竟。七、假設問答,頗有漏唯得永 如彼論。四、對於擇滅辨前後得,準小乘取。五、約得者,如前「得」中說。六、何 。二、對擇滅辨數多少,大乘無文,準小乘取。三、退不退,五十三說且有退者,廣 意境、無性,二是實義;唯違色者,依麤相說,非實理門。 相言,顯非受等。受等唯違色,非無性相故。性者,體也;相者,用也。此三義中, 重解云:何故不說兔角為虛空無為?答言:非唯違色,亦違五蘊,非唯違色故。無性 為,所以不違五蘊,畢竟無故。今此初解:不可說為無為,不違五蘊,本性無故。後 ,俱言違色?今答:共違五蘊,有無異故。今解不然。此釋伏難不說兔角等同虛空無 ,但言真如等?今答:不違,以體
非擇中,一、依處,如前「得」中說。依何法有此滅?唯現在種子上,不同小乘 非擇滅者,謂是滅非離繫,不永害隨眠故。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十
① 底本無「瑜」,今依據前後文意補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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