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87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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段食等義,因便顯故,成味及觸,便一身識用取故,此中但說香味一所作。一云無此 論師傍乘義辨。 ,後明法攝。上來別建立三已,下當第二明法攝。於中有二:初明攝,此是也;後釋 攝七識界,是故三法攝一切法。 、界、處三法所攝,謂色蘊、法界及與意處。由色蘊攝十色界,法界即攝法界,意處
問答明第二,文中有八段:一、問界增減,生識即是因前問故。二、問識之用, 下有三:初結前生後發端,次問答,後總結。此初也。 如是建立蘊、界、處已,今乘此義,應更分別。 明建立門中,大文有二:初本論明建立,後論本問答辨。建立中有二:初建立三 云何建立處?謂十色界即十色處,七識界即意處,法界即法處。由此道理,諸蘊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十一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十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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