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02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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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。以《瑜伽》第五有聞見等,後起言說故。此義不然。若爾,見應非執著。此初通 勘之。「善菩提攝受,有慧無亂障,廻向不怖慳,自在名善等 餘因緣不可得故。」二十能作中,初十能作有《辨中邊》第一卷〈障品〉文大精,應 十因故。初言七故,六因俱因緣義。《唯識》第二 十種」,遂說十位,謂「善菩提攝受,有慧無亂障,廻向不怖慳,自在名善等」,及 。解自性中云「當知一切因皆能作因所攝」,又云「差別者,謂能作因差別。略有二 此證彼 能作,謂宗、因、喻望所成義,由此得正決定故;十、等至能作,謂聖道望涅槃,由 ,轉彼方分,成異相故;八、信解能作,謂煙望火,由此比知,不現見故;九、顯了 分離能作,謂鎌望所斷,令連屬物成二分故;七、轉變能作,謂工巧智等望金銀等物
隨說因,此及諸論不同,如《唯識》會。然彼云謂見聞覺知,此中且但有見,略 十一、隨說能作,謂名、想、見,由如名字取相執著,隨起說故; 此中,能作因攝一切法,若親若疏,現行及種,望果不障,或能助力,皆能作因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十四
① 故;
② 會云:「唯依此二建立因緣,所
③ 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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