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21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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種淨妙相貌。 等煩惱。憶念力者,謂憶念分別過去境界而生戲論。作意力者,謂由觀察作意思惟種 先以積習能退障故,決定應退。境界力者,謂淨相勢力增上境界現前故,能隨順生貪 違煩惱現行故,即便退失。此相違煩惱相應心復由因等四力,方得現行。因力者,謂 便、根本定中義。如超禪定,不依初退分,非退性能超故。諸門分別,如理應思。 定說。《瑜伽》十二有四分定無相入出,大乘之中無決定種類故。此義應思,是諸方 依下品等說,從退分定生,入煩惱心;若據超定說,從住分定,入染汙。此約中品修 ,初約次第入定作法,後約超禪作法。此中言淨生淨,四禪定相出入也。生染者,若 餘二。又說退生三,不生決擇;住及勝進,各生四種;決擇生三,不生退。此二說中 住及勝進并
引發力者,謂從三摩地起,乃至現行定地心與不定剎那心間雜隨轉,乃至由彼相 等至力明定四,謂退分、住分、勝進、決擇。退分生退及住,不生餘二;住分生 等至力者,謂已入清淨三摩鉢底,或時還生清淨等至,或時生染。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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