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25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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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不離見分故,即此顯現相分與見分心、心所作境界牽生心因。彼相分既從見分生已 是所緣相。 緣。相者,謂若義是似此顯現心、心所生因,彼既生已,還能執著,顯了內證,此義 在相應中一處解成差別。 我中取我見、慢,其法執中即邪見或邊見等,及非五見餘一切邪慧,餘無明、愛等, ,謂未斷所知障者所緣境界。無礙所緣者,謂已斷所知障者所緣境界。 顛倒所緣者,謂常等行所緣境界。無顛倒所緣者,謂無常等行所緣境界。有礙所緣者 緣,餘所緣境界。分別所緣者,謂前所除所緣境界,由彼唯緣自所分別為境界故。有 ,由彼於我處起故。事所緣者,謂除無漏緣,不同分界地遍行,於事不決了及未來所 境所緣者,謂除見、慢及此相應法,餘所緣境界。無事境所緣者,謂前所除所緣境界
若義是似此顯現心、心所生因者,彼云:義者,是相分義,似此見分顯現,以相 復次,若欲決擇所緣緣義,應以相故,差別故,安立故,遍知故,斷故,建立所 有異、無異中,五識同故不說,唯意別故說。有、無事中,但略舉見、慢,明人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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