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32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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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同,亦名同分;望五根、識、境緣別故,名彼同分。其第七識準五識一向彼同分, ;不與五同緣者,望五識是彼同分。即此意識自心、心所緣餘境故不定起 ,與識相應不相應,今言是根,非是我耶。 此觀答初問,五根心、心所互相似故;後答第二問,唯舉五根,具二門故。五根為我 。《瑜伽》五十六以心、心所有同分故合說,亦不相違。然不說識界,但根次說。又 但說五根為同分者,識不起即無,起必同分,根通彼同分。此中顯具二門,唯說五根 六根界、六識界、法界小分,名同分、彼同分,餘不說也,先與識合取境義故。此中 量同分、彼同分。法界有所緣如識,無所緣如色。故識唯同分,無未來識等故。準此 此中意說:同取境類故,離識根自相似相續生,是彼同分。五十六說唯根所攝法,思 生義
此中,五識五根及隨彼心所解同分、彼同分可知之。其意識與五同緣者,名同分 下解彼同分。然彼師意云謂文說「諸根離識,自類相似相續生」,何處說識相續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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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,已起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