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35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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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少分立之。  然般涅槃。為止彼意,故說「等」也。  二十也。復有外道說百二十主,不說根,天主、龍主、修羅主、人主等經百二十處,  舌根、身根、意根、命根、五受、信等五根,如是等有二十,六趣各有二十,故成百  根,謂語  根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。僧伽說十一根,謂五覺  地處成不成;六、諸門分別義異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問:何故色中,少分外色等不立根也?  實體有十六,廢立對無為、有為,於有為五蘊中,識、受全、想全不立,餘色、  初《婆沙》相應蘊,尼乾說一,謂命根,是故彼不飲冷水,不斷生草。吠世立五  二十二根,六門分別:一、說根意;二、釋名;三、體性;四、廢立;五、約界
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十五
                   ② 底本無「語」,今依據麗本《阿毗曇毗婆沙論》卷三十七補上。  ① 「覺」,底本作「量」,今依據麗本《阿毗曇毗婆沙論》卷三十七改作「覺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、手、腳、大便、小便根;及意根。或立百二十,謂二眼、二耳、二鼻、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根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;五事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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