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34 - 唯識藏_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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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捨執著增上我故,觀察根。  六根、六識界。六處全者,謂內六處。法界、法處一分者,謂命及樂等、信等五根。  、舌、身、男、女根。行蘊一分者,謂命、信、勤、念、定、慧根。十二界全者,謂  、行蘊一分,十二界、六處全,法界、法處一分,是根。色蘊一分者,謂眼、耳、鼻  男、女根,由此增上力,子孫等胤,流轉不絕故。餘如增上緣中說。受、識蘊全,色  境增上者,謂眼等六,由此增上力,於色等境,心、心所轉故。種族不斷增上者,謂  住增上故,受用淨不淨業果增上故,世間離欲增上故,出世離欲增上故,是根義。取  根等自能生受執我也。  在轉我,疏有二解。今解:外道我於身上法轉自在納受捨者,已執受令除斷也,是身  通十色界;《唯識》通現種,依執義說故,通種子也,大好。  二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云何根?幾是根?為何義故,觀根耶?謂取境增上故,種族不斷增上故,眾同分  問:唯現在,非過未。髮毛等,雖現在亦非,如《成唯識》第二卷中已解。身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十五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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