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7 - 唯識藏_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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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不為障礙,亦不思量興染汙心,以無有障障彼相續,當知是名相續清淨。此三一切 田等以深厚殷重清淨信心,施清淨財;三、相續清淨,謂若前生,於他所施衣服等物 受總果,亦何實現益身?上總別果,後既是分身,先別後總亦無失也。 現在先受別果,或下段加行思非根本業,即非無間業故。一思多世界,先受別果,後 宅如佛國邑等,乃至廣說。此事不同欲、勝解二法,但事重故。現等受即五無間思, 無正信心、犯戒、慳、惡慧,迴令正信等:皆現法受業。此得與他增上現果,能令國 重、親友言欺,貧等害逼惱,并劫奪僧門,破壞靈廟等,名不善現業;善事者,父母 病癩、被殺等事。同分者,穢母、無學尼,打最後菩薩,廟、衢、市立殺羊法,極委 。此欲解八,即是此第三「餘猛利意樂加
六十云:「有三種因,起現法受。一、田廣大,謂慈定等起;二、思廣大,於是 又《瑜伽》說由事故,亦感現成果其法。事者,五無間及同分。五無間者,即現 《瑜伽》第九有二因緣與現法果:一者、欲解;二、由事故。欲解有八,即四并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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