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量」,於下一一門中,別釋名、廢立道品。佛果四智,因之為道,此三十七並在因中 故,如其次第。 緣境。念住自體者,謂慧及念。由佛經中,有「於身等隨觀」言故,及有「念住」言 相,由貪等染汙,由信等清淨,是故最初為正觀察真實事相,是故建立此四種事為所 建立此為所緣境?由顛倒覺愚癡凡夫多分計我,依止有根身,受用苦樂等,取了境為 、受、心、法。復有四事,謂我所依事、我受用事、我自體事、我染淨 ,修習故,修果故。如初四念住有五門,所餘菩提分法亦爾。四念住所緣境者,謂身
其與禪支相攝,至下方會。依《佛地論》第五卷「菩提分法,略三十七,廣即無 復次,一切菩提分法無有差別,皆由五門而得建立,謂所緣故,自體故,助伴故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二十二
① 「淨」,底本作「汙」,今依據麗本《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》卷十改作「淨」。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二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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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① 事。何故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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