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69 - 唯識藏_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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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不善可厭故。 等厭故,亦非初捨欲身故。過如前。又若以無不善可厭,不得中般者,未審彼金剛心 能成就此事。」若以無記煩惱易斷,故立中般者,第三果色界死有應立中般,無不善 、應滅惡無記性煩惱;二、應得第二、第三沙門果;三、應出離三界。若在中有,不 思不現前故,隨眠不劣品故,欲界難出離故。毗婆沙師說如此。又所應作事甚多:一 有苦可厭,無劣惑易除,得有中般故。《俱舍論》有四復次釋:「由道未成就故,由 道,聖道成就,惑品微劣,唯有斷無記煩惱故,所以有中般;非初二果久修聖道,雖 苦可厭。捨色界時,亦雖厭苦,非如中有,深起厭意。 故無中般。言有苦可厭者,此中有是色界繫,初已起厭,故名可厭;非正得般時,有 厭生上界長壽,故能得涅槃
述曰:彼生身起聖道力強,先來不妨彼樂中有起聖道,今乃然也。以非初捨欲界 若以捨欲界身,有苦可厭,即得中般者,須、斯二果應有中般。以第三果久修聖 唯下界死生上時有中般者,必初捨欲界身,住色界中有者,以厭三苦心極利,及 問曰:何故上界一地死,生上界一地時無中般?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二十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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