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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法阿羅漢者,謂利根性,若遊散,若不遊散,皆能不退現法樂住。 動亦利根,故不練根。彼論約大分為論,故不言此不動。 思、護、住、堪達」,此人能練根;「非諸獨覺,亦非菩薩,性利根故」,今此論不 言一人練根。如《大論》五十七「二十二根」中,云「一切有學,及無學五,即退、 。言不動法者,即是此住不動,語略故,言不動法,非是第六不動法人。如此論,但 不說」言,取安二處,謂不說能練根,不說是利根。故此不動,雖是鈍根,不能練根 根者,不能練根以成上利,是故此不動法,不說能練根,是利根故,可具讀之。以「 根已,更不練根明知。練者,謂練下成上。又釋言:此中意明鈍根方練成上根,有鈍 ,練根已,即成利根故。下「不動」是第六人,既是利根,不說能練根。此卻遮成
堪達阿羅漢者,謂鈍根性,若遊散,若不遊散,皆能不退現法樂住,堪能練根。 住不動中,「練根者」以下,乃至「是利根故」以來,此中意言:此人不能練根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二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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