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5 - 唯識藏_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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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謂見品麤重。疑隨眠者,謂疑品麤重。若未離欲求者,由欲愛、瞋恚隨眠之所隨眠  色、無色貪品麤重。慢隨眠者,謂慢品麤重。無明隨眠者,謂無明品麤重。見隨眠者  疑隨眠。欲愛隨眠者,謂欲貪品麤重。瞋恚隨眠者,謂瞋恚品麤重。有愛隨眠者,謂  ;後喻於生死,三受隨增。  加行不自在,名縛。又《大論》第八及八十九廢立同。下二喻:初喻於善,不隨所欲  解:由貪、瞋、癡於樂等受常隨眠故。隨眠是隨增,染說在未來,迷一皆如是。於善  不得隨意所作。當知內法貪、瞋、癡縛亦復如是。  。猶如外縛,縛諸眾生,令於二事不得自在:一者、不得隨意遊行;二者、於所住處  以貪、瞋、癡於樂等受常隨眠故,又依貪、瞋、癡故,於善加行不得自在,故名為縛  縛諸眾生,令處苦苦;由癡縛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隨眠有七種,謂欲愛隨眠、瞋恚隨眠、有愛隨眠、慢隨眠、無明隨眠、見隨眠、  三縛中,據實一切皆名為縛,即相應識縛是。今據於三隨增,故非增減。釋論師  縛有三種,謂貪縛、瞋縛、癡縛。由貪縛故,縛諸眾生,令處壞苦;由瞋縛故,
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十七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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