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7 - 唯識藏_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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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不善業者,隨增義說,非不用癡,《緣起經》說無明具十一殊勝事故。近因遠因等 廣略有異。此文有四例,如文。三根正發善惡業者,無明助者不定。此中三不善根發 。邪見業道,貪、瞋、癡為加行,由癡究竟。 業道,貪、瞋、癡為加行,於三種中,隨由一究竟。如虛誑語,離間語、雜穢語亦爾 若先起癡,謂於他物取為己有,無有過失,是癡加行。如是所餘,如理應知。虛誑語 起餘貪,加行追求,欲為己有,即立此為貪加行;若先起瞋,餘勿有,此是瞋加行; 云何用貪等為加行?答:前說貪欲業道於他資財決定執為己有為性,若即於此資財先 業道,貪、瞋、癡為加行,由貪究竟。如不與取,欲邪行、貪欲亦爾。問:貪欲等, 祀等故。由瞋究竟者,離無慈悲,必不殺害他有
第三大段三根發業究竟中,《瑜伽》第六十廣說其相,如彼應知,一切同此,唯 復次,殺生業道,貪、瞋、癡為加行,由瞋究竟。如殺生,麤惡語、瞋恚業道亦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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