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3 - 唯識藏_29
P. 113

名教而為本質,起自心相。二重如前。不說二境總、別之相,如《樞要》說。  故唯在六。  分別。邪分別者,必有間斷及麤猛故。以第八識淺而不間,五間而又淺,七二俱無,

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顯執相麤,斷之所在。違見道故,道生便滅。相見道中,不斷之故,故論  論:「此二我執」至「即能除滅」。  述曰:離蘊計我,餘義如前。心所變相,眾同分攝。隨其所應,依何法變,或以  論:「二、緣邪教」至「執為實我」。  述曰:第一即是即蘊計我二十句等。「自心相」等,如前二解。  論:「此亦二種」至「執為實我」。  述曰:顯執所在。間斷、麤猛,故有此執。餘識淺、細及相續故,不能橫計起邪  論:唯在第六意識中有。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一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0
              0
              3
              3
   108   109   110   111   112   113   114   115   116   117   1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