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58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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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之。 今簡言,除有等六。 與無互違故,無法之外更別立性,為如大有等,無法互違故,無法之外不別立性?故 二法互相違故,如實、德、業。因中不言除大有等者,即有不定過。為如實、德等, 量云︰汝第十句無法之外,應別立性,因云除大有、同異、和合等六句之外,有、無 ,不自有故,須有有;亦應無法不自無,無法之外別立無。此責恒齊,何妨違
子段第二、難同異性。彼執同異是諸實、德等體性,非即實等。此是多法,故今 述曰:總結非之。彼無既更不別立性然者,有性應不爾,故彼有性,唯妄計度。 論:「彼既不然」至「唯妄計度」。 述曰:無性體非有,無上不立無;有法體非無,何須別立有?彼若言有法雖非無 論:「若離有法」至「有別無性」。 次更逐令無法之上別有無性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一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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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難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