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8 - 唯識藏_29
P. 208
,有無俱成。彼文既正,不須減加。其經部師亦不說五識緣第二月故。論文之中,宗 亦得。 緣非緣」為宗,是意所緣故。或除「設所緣」字,但言「和合於識,非是緣」為宗, 同喻無有無所立失。又以義減文,於有法之中須除「五」字,直言「和合於識,設所 中但遮有其緣義,不說彼為五所緣故。又第二月,依瞿波論師,略有二解: 故,猶如第二月。但以義縱和合設為所緣,故文中云「設」,非第二月亦許所緣。此 亦非五所緣,今以為喻者,意取少分。謂和合於五識是有法,非緣是法也。彼體實無 論》頌云︰「和合於五識,設所緣非緣,彼體實無故,猶如第二月。」經部第二月, 無實體性故,如第二月。第二月,彼計亦是假,不生五識,唯意識所緣。《觀所緣緣
若依此義,空花等色便無本質,亦非法性,故前解勝。護法同前。又所緣是境義 二解云︰第二月、空花等相,即眼識等所緣。於中執實等,方是意識。 一解云︰唯意識得。此中為五識喻,非緣義等,故無過失。以五識是有法所收, 述曰:舉月為難。應立量云︰汝和合色處,設許是眼識之所緣,非是緣,以彼都 論:勿第二月等,能生五識故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本
1
9
9
8
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