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1 - 唯識藏_29
P. 211
「集」,即是相近,體各別故。是實法故,有力生識,以相麤故,識有此相,故所緣 生故。今者所說此相相資,各別極微能生五識。一處相近,名「和」,不為一體,名 大微相,如經部師,阿拏色是假法。薩婆多云:彼和合故,非五識境,五識必依實法 諸極微共和集時,展轉相資,各有麤相生,如阿拏色。七極微相資,皆有阿拏色,許 識上無彼相故,便救之言︰其五識上亦有極微相。色等雖有多相,一分是現量境。此 微故,如和合時。返難和合如不合時,准量亦爾。「非五識境」,總結之也。 之相,以微隱故,相難知」者,又應破云︰不和合時,極微應生和合覺,體即和合極 故,如不和合時極微。此論文中有二意也,思准可知。若彼救言「不和合時亦有和合 緣,體即和合極微故,如和合極微
述曰:此第四、敘眾賢論師新薩婆多義。為前非破色等法極微是緣非所緣,以五 論:「有執色等」至「為此所緣」。 述曰:由如是理,極微和合位亦非五識境。量云︰汝不和合時,極微應是五識所 論:「故和合位」至「非五識境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本
2
0
0
1
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