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1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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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集」,即是相近,體各別故。是實法故,有力生識,以相麤故,識有此相,故所緣  生故。今者所說此相相資,各別極微能生五識。一處相近,名「和」,不為一體,名  大微相,如經部師,阿拏色是假法。薩婆多云:彼和合故,非五識境,五識必依實法  諸極微共和集時,展轉相資,各有麤相生,如阿拏色。七極微相資,皆有阿拏色,許  識上無彼相故,便救之言︰其五識上亦有極微相。色等雖有多相,一分是現量境。此  微故,如和合時。返難和合如不合時,准量亦爾。「非五識境」,總結之也。  之相,以微隱故,相難知」者,又應破云︰不和合時,極微應生和合覺,體即和合極  故,如不和合時極微。此論文中有二意也,思准可知。若彼救言「不和合時亦有和合  緣,體即和合極微故,如和合極微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此第四、敘眾賢論師新薩婆多義。為前非破色等法極微是緣非所緣,以五  論:「有執色等」至「為此所緣」。  述曰:由如是理,極微和合位亦非五識境。量云︰汝不和合時,極微應是五識所  論:「故和合位」至「非五識境」。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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