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0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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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之位可作所緣。        意云:非諸極微上別有和合相,不和合時,無此相故,故此亦非是所緣也。  ,今亦非之。量云︰極微和合時,應無別和合相,體即本極微故,如未和合時。此中  相。此相是用,大於本極微。用不離體,體既實有,成所緣緣。或為本計,義亦無妨  故,猶如眼根等。」  極微各別不可取故。」《觀所緣緣論》頌云︰「極微於五識,設緣非所緣,彼相識無  眼根等。眼根等為緣,發生五識,五識不緣,故以為喻。《二十唯識》亦作是說︰「

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此重成破。非是和合位與不和合位,此諸極微,若體若相,二俱有異,和  論:「非和合位」至「體相有異」。  述曰:彼設救言︰極微各別之上有和合相,為五識所緣。「和合相」者,即似一  論:「非諸極微」至「無此相故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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