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9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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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他因,作不定過。此中遮定第六轉言,有別自性,非遮一切。  ,故《俱舍》中,返以為難,云「非大士相異於大士」等。此中比量,返覆可知,然  就他義,大士亦成。薩婆多等,今依自宗,引大士相有體為例,若依共許,彼例不成  然非體別,生等應然。然就極成,便無實大士,以眾同分,大乘、經部皆不許故。若  ,能所一,例生等相無別體。地堅為相,乃至風動為相,雖有「之」言,及能所義,  ,即能所相定各有異,故知生等與法定別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論:「若有為相」至「應異所相」。  外人復曰︰若能所相體是一者,何故經言有為之相?  述曰:第二、能所不異難。表火之相,能所別,例生等相,能所殊。地等、堅等  論:「非能相體」至「異地等故」。  論主破云:  外人救云︰其能相體,非即所相,說能所相故,如煙表火等。大士相等為例亦爾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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