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00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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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相應,無別種子生,故言即聲。 實異故,故名等三,非即是聲,非聲處攝。但是差別之聲,義說名等,以詮義故,是 若《般若燈》,集法滿足,即說為句。今是名攝,故不別說頌。 字名,未了有句。如《雜心》云,眼、耳及與鼻等,雖有名字,無句,顯義未圓故。 頌不立。進不及名等,退不如文故。此雖有多字,未了有名,如《悉曇章》等。有多
述曰:外人問言︰若名等即聲,法、辭二無礙解,境有何別? 論:「由此法、辭」至「亦各有異」。 述曰:三、明不即離。論主答云︰此三離聲雖無別體,名等是假,聲是實有。假 論:「此三離聲」至「亦不即聲」。 問曰︰上來雖言名等即聲,若名等是不相應行者,色上屈曲非不相應,聲何故爾? 以離名、句、文,無別用故。詮法體義,名、句以周,為二所依,文用已足,故 何故不立頌為不相應?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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