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25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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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約已潤種中,果去因為近遠,《瑜伽》約潤、未潤位,去果近遠,亦不相違。 能潤二支及所潤有,去果近故,名曰生因,近生果故。亦即此中,近、遠所攝。無性 因;愛、取、有,是生因。」此意欲顯未潤七支,去果猶遠,名為引因,引遠果故; 說能引、所引,俱是引因;能生,名生因。《瑜伽》第十云:「從無明乃至受,是引 ,亦不相違。 滅。」天親解云:若無引因,應無枯、喪果,如任運後滅。但是天親解略,無性釋廣 然世親論意,無著大師為成引因,說枯、喪等,故說頌言︰「枯喪由能引,如任運後 切死後皆應頓絕,如化生死。若遍四生具二因者,無性理勝,以化生死,無屍骸故。 故,引彼猶有,即義說彼生因之種,名引因。
論:「內種必由」至「是因緣性」。 次第十、四緣分別。辨內外種因、非因緣,熏、不熏別。 此雖《攝論》文,然《對法》第四卷說能引、所引,能生、所生。《瑜伽》第九 然今兩說,生、引二因俱無別體,一體望別,故說二也。若無引因勢分力者,一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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