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58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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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自緣,別立自體分,即以為事,故以見分名行相。即小乘事,體是見分,不立自證  。然小乘人心外有境,即以為所緣。大乘說無,故以彼小乘行相為大乘相分。大乘心  能,故應別有一所依體,起二用時,由有此體,故言「相、見自體名事,即自證分」  自體。此二若無一總所依者,相離見應有。是二法故,如心與所,然無別體,但二功  ,能行於相故,所似即相分。  相分。彼宗說相分非是所緣,是能緣上所緣之相故。彼之見分自體事者,大乘名行相  相言「似」,不言「等」者,據相似故。相似、等義,無有差別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此二所依自體名事。言「所依」者,是依止義。謂相離見,無別條然各別  論:「相、見所依」至「即自證分」。  述曰:是大乘義,則說相分是所緣故。由無心外法,以小乘行相而為所緣,即是  論:「達無離識」至「見分名行相」。  述曰:識、受等體各是一故,而相狀別。識、受、想等體性、相狀各各別故。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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