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61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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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證,唯有長行。  陳那以前以後,量及量果體性不同,如《因明抄》說。《佛地論》中雖說三分,無頌  量解也。小乘量果即是見分,行相為能量,外境為所量,與此稍別。然有六師,及敘  離識故,說之為唯;功能各別,故說言三。  ,離心無境,即一體也。  種。若無自證分,相、見二分無所依事故,即成別體,心外有境。今言「有所依故」  於物時,物為所量,尺為能量,解數之智,名為量果。心等量境,類亦應然,故立三

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明四分中,自下第三、說有四分。於中有四︰初、立四理;二、分別之;  論:「又心、心所」至「證自證分」。  果是何義?成滿因義。見分緣相既為能量,能量無果,量境何益?如人量物,起  述曰:相唯所量,見為能量,自證為量果。此頌意言︰今此三種,體是一識,不  論:「如《集量論》」至「此三體無別」。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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