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71 - 唯識藏_29
P. 471
上緣,令多人可共受用,名共相,如山河等。不共相者,若唯識理,唯自心變,名不 義,說名共相。實非自變,他能用之。若能用者,此即名緣心外法故。然我此物為增 共相。何者 及所造色在外處故,言外大種,非心外法。且諸種子總有二種︰一、是共相;二、不 ︰初總解釋,後諸師說。 ,故成染;親得,故現量攝。 不作邪正等解。故前諸難,理皆不成。如五識中,貪、嗔等惑雖染,仍現量。由他引
述曰:此義意言︰由自種子為因緣故,本識變為器世間相,唯外非情。此即能造 論:「所言處者」至「及所造色」。 上來已廣解行相訖。下廣所緣。於中有三︰初外境,次內境,後料簡。初中有二 於四分中,八識、三惠、三量、因果,諸門分別,皆如別章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本
① 「者」,底本作「人」,今依據中華本改作「者」。
① 為共相?多人所感故。雖知人人所變各別,名為唯識,然有相似共受用
4
6
6
1
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