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71 - 唯識藏_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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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緣,令多人可共受用,名共相,如山河等。不共相者,若唯識理,唯自心變,名不  義,說名共相。實非自變,他能用之。若能用者,此即名緣心外法故。然我此物為增  共相。何者  及所造色在外處故,言外大種,非心外法。且諸種子總有二種︰一、是共相;二、不  ︰初總解釋,後諸師說。  ,故成染;親得,故現量攝。  不作邪正等解。故前諸難,理皆不成。如五識中,貪、嗔等惑雖染,仍現量。由他引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此義意言︰由自種子為因緣故,本識變為器世間相,唯外非情。此即能造  論:「所言處者」至「及所造色」。  上來已廣解行相訖。下廣所緣。於中有三︰初外境,次內境,後料簡。初中有二  於四分中,八識、三惠、三量、因果,諸門分別,皆如別章。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本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者」,底本作「人」,今依據中華本改作「者」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為共相?多人所感故。雖知人人所變各別,名為唯識,然有相似共受用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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