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勝者。 ;若實變為,即違理教,雜穢種子久已亡故。螺髻梵王等,亦是此類,舉佛菩薩,且 契經說故,即《立世經》。
述曰:此中言「等」,等取二乘、諸小菩薩。「他方」者,三千界外。「此界」 論:「諸異生等」至「諸淨妙土」。 述曰:護法菩薩假為別義,難破月藏,無別師說。諸佛菩薩若化變為,我所不諱 論:「有義:若爾」至「此雜穢土」。 第二、破云。 述曰:此言「一切」,即通凡聖、五趣有情、自他界地、己及外身。何以知者? 論:「有義:一切」至「共所起故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本
① 「順」,底本作「須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順」。
4
6
6
5
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