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58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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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受熏持種,如五十一末敘。或雖不相應,彼許 破中,亦云無所熏故。若無自種,則界地往還等諸染汙法,無因而生過。然彼經部執 「捐」之言棄也。生死、涅槃無由斷得,故無生死,亦無涅槃。 舉第二
述曰:若現行起,無種子者,同外道自然生,唯以自然為因,無餘因故,下第十 論:「染淨起時」至「執自然生」。 述曰:下出別理,起染淨法,不熏成種,所起唐捐,空無果故。「唐」之言虛, 論:「謂諸所起」至「唐捐其功」。 上來依經申理難。以下經外別生難。 述曰:第二、違理。若不許有此,更違於理。 論:「若不許有」至「亦違正理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本
① 宗。然違經中,亦得具三,違理亦爾。各舉勝義,互舉不足,是文本意。
② 是假無體法,大眾有不相應,然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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