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3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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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。是識類故,如識間斷,性非堅住,故不可執持種受熏。此二比量,義准前成。《 ,不通餘故。雖無同喻,以理徵之。 分是總類,同異句等是總類故,彼與法自體事性異。此是別法,法之別類唯在識上有 熏等,前已破故。
述曰:設縱類無記,異其善等心,此不斷故,故可熏者,如五位無心時,此類定 論:「又無心位」至「持種、受熏」。 彼言「識法同分是無記,識通三性,此類可然故可熏」者, 述曰:非識自體事善惡性,類成無記。所以者何?別類必同別事性故,非如眾同 論:「非事善惡」至「別事性故」。 而彼若言「善惡心時,此類不斷,性是無記,具堅無記義故可熏」者,今非之云: 述曰:若唯無覆,善惡心時,此即應斷。此義意言,許間斷故,如識自體事非可 論:「若是無記」至「此類應斷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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