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59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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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故唯應心為諸種依止。不相應假依心而立,亦應實法為種子依。前已數遮,故不為 法,故知性不堅住,非宗之法,即是因也。總配別配色、不相應,因、宗可解。 心性故,喻云如聲、光等。「內法所熏」,簡苣勝等色為外法熏故。此中不取堅性為 熏
* 述曰:此色、不相應,不可說為內種依止,離識無實性故,如龜毛等。色體即心 論:「又彼離識」至「內種依止」。 述曰:量云:色、不相應,理非染淨內法所熏,亦不能持種。此中二宗,因云非 論:「色、不相應」至「豈能持種」。 ③ 習。今並設遮,亦有執故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本
③ 「熏」,底本作「量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熏」。 ② 「許」,底本作「計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許」。 ① 「二」,底本作「三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二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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