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0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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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,理應別有,即第八識。此等經部本計。然後有經部異師第二,於中有二:初敘宗 論據計唯識前熏後,此說許識類亦然,故前後異也。 如他我身、前後之心,不能受熏。總是經部義。此下第二、破經部中遮識類受熏。彼 得為喻,後二因喻,略而不論,如前說故。非六識是不自在等,故應別喻。 前,不自在故,非心性故,如電光等。此中但有前二因之喻,前已遮心是可熏已,故 能持種,亦不受熏,有間斷故,易脫起故,如前諸識。法在於後,令通前量。又宗如 量,但可言異。
上總經部計熏。設縱六識俱有,除第八識,餘五取蘊並如前遮非持種等。故持種 述曰:此總結也。然無性次下有前念熏後念計。上已破云不俱有故,無相應義, 論:故持種心,理應別有。 述曰:下第三、遮心所,有八比量,四因各成二宗法故,隨其所應。量云:此不 論:「轉識相應」至「亦不受熏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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