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3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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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六識非是異熟心,非大乘中許眼根等是真異熟,彼宗說故。 非六識,言此諸識中不應說有真異熟心,故無相符過。 應是真異熟心,非一切時是業果故,如電光等;或有間斷,斷已更續故。此因皆是總 心,說非異熟故;若不言真異熟心,即違自宗,自說亦是異熟生故。或總非六識,不 故,有時間斷故,如彼電光、長養色等。若不別言業所感者,有一分相符過,彼善惡 初總破,後別破。
述曰:彼說命根、五根等異熟者,必相續無間,一切時是業果故,斷已不續,故 論:「異熟不應」至「無斯事故」。 此為二因,立二比量,諍異熟體。六種轉識中業所感者,非真異熟心,斷已更續 述曰:下文有四:一、破計;二、申義;三、明身受;四、立異熟心。初有二: 論:「謂眼等識」至「非異熟心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本
① 「引」,底本作「別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引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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