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、樂,能為食事。謂能資養生長喜、樂、捨受令增,攝益於身,故名為食。 ,說名為食,非要別對自識所取。 第五卷亦具明之,不能煩敘。 ,方能為境,不與根合,故非是食。如〈攝事分〉中第九十四卷亦廣分別,〈本地〉
論:「此觸雖與」至「資養勝故」。 八識俱觸,皆是食耶? 述曰:如六十六、〈攝事分〉中,皆以觸數為此食體。由有漏觸纔觸境時,攝受 論:「二者、觸食」至「能為食事」。 其廢立等諸門分別,如別章說。 答:此三入腹,變壞之時,先資自根,為資養已,然後乃能資諸根等,發識明利 問:此三為食,為對自根,亦對餘識? 聲體疏遠,離質、用興,不能資益,故非是食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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