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9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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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失。經中非據長時有說,故非誠  長時。據長時說,亦互為緣,無爽於理。  。初念許無,已後俱起,說互為緣,從多位說。我亦如是,七日猶如初念,餘位亦復  。遂復解云:經言名色互為緣者,除初七日,餘長時位,如汝大乘說第六意為名中識  此位無名中識。  ,羯邏藍時,無五識故,說誰為名中識?大小共許羯邏藍位七日已來並無五識,故於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亦不然。我之初念亦互為緣,別有末那為名中識;第二念後,意識復生,無相  其大眾部,諸識並生。七日已前,身識等未起,七日已後,身識等生,為名中識  又除初念,餘時亦許第六識起,意識即是名中識蘊,有何所違?  第七識也。  若彼難言:汝亦七日無五識身,彼名中識其體是何?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本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誠」,底本作「識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誠」。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證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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