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7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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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治諸轉識故。此述正義,合遮諸部。 者,持識種也。壽不滅者,命非無也。《攝論》云:「非為治此,滅定生故。」唯為 無記、一類、性不變易,復是恒而無斷,體遍三界,無處不有。 七而入定中,故此定中,轉識皆滅。 一日,或復七日,大乘一劫餘,依此位立住滅定者。
「執持壽等」,等取根等。無此識在,依何識故,說不離身?壽即命根,能持壽 述曰:下正結。云「若不許有體微細」者,翻前「麤」也。下翻前「動」:常、 論:「若不許有」至「識不離身」。 《成業論》問:若有第八,云何名無心?彼答:有二心等。應如彼論。既厭六、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末
③ 「至」字下,底本有「未」,今依據中華本刪去。 ② 「就」,底本作「熟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就」。 ① 「己」,底本作「已」,今依據中華本改作「己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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