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33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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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許,非無心定。 ,如汝許滅定。若不言定中無五識身故,即不定過,以無心悶絕等,亦無五識,彼此 為無? 及《成業論》,義更無違。 牒計非,此不應理,此定亦名無心定故,故知不得有第六識。此並對勘二家《攝論》
今牒之云:若如是者,應立量云:汝應一切定皆名無心,諸定皆說無前五識身故 彼若答言:無五識故,名為無心,非無第六。 述曰:下違理中,有四比量,此第一也。 論:「若無五識」至「五識身故」。 解云:我名無心定,無麤動識名無心,即是六識俱無之義;汝名無心定,說何以 而彼救言:如名無心定,汝本識不無,今名無心定,何妨意識有? 述曰:初破有心中,文分為三:初難違名,次難違理,後結意趣。此即初也。此 論:「若謂此位」至「無心定故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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