屬眼之識」處說。 者,不爾。五根、五識為例應然,亦有別根故,此如《對法》第二卷說眼識依眼中「 而有? 論:「是故應言」至「同時意識」。 第三、結云:由此,彼非是。 前師若言「以第六種生現識時,必隨逐 述曰:前師若言,此說種依非現依者,應說有藏識故,得有第六,何故展轉相望 論:「不爾,應說」至「理教相違」。 述曰:正取現行。 論:「彼論意言」至「非由彼種」。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四末 ① 「逐」,底本作「遂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逐」。 ① 第七種子方生,故以為依,得展轉說」 7 9 9 9 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