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54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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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緣。今為七境,設屬我所,深是妄情,以理驗教,甚相乖角。  。說既不別,故述妄情。  所故,知緣心所。若緣本識之境,境不定故,不可緣彼立此義也。

              論:「應言此意」至「不違聖說」。  若爾,以何為我所境?  為解此疑:曾無處言,緣觸等故。觸等即是遍行五法,前說與彼第八俱者,論不  何謂妄情?  心所、心王各各有體,我、我所執行相不同。若緣王為我,心所為所,論應別說  述曰:火辨等解。此第二意。  論:「有義:彼說」至「緣觸等故」。  述曰:謂諸心所不離識故,說識之時亦已說所,如唯識言,無違教失。論言有我  論:「然諸心所」至「無違教失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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