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59 - 唯識藏_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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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執?非執可然。佛真俗智,一用義分,彼非是執,不堅著故。執則不然,堅著境故 舉事,如斷、常者二境,非一心中起彼二別執,如何我、我所二境或五蘊多境而起二 二緣相分,第三緣種子,皆有過失。 ,有二十句,不依俱生。」若別起我所見,即別緣諸蘊為我所。如第一師緣心所,第 如第六識,可許起別執。此既恒生,一類而細,寧別起執?八十八云︰「依分別我見 非分別起;「恒相續生」,明無間斷。寧容別執有我、我所?若不相續,有間斷時, 非前第三師無教難。
述曰:且於世事,無一念心中有斷、常二境起二別執俱轉義故。前後可然。此即 論:「無一心中」至「俱轉義故」。 述曰:此薩婆多、經部、大乘三解此名,如第六疏。「任運一類」,無始相似, 論:「又此識俱」至「有我、我所」。 自下獨理責合前三師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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