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後答。此初問也。 三、解五受俱。頌中以同初能變故,所以不說,今說有異,是故說之。於中有二︰初 雜有,致此推究。 三文不同所以,如前諸師綺互而說,依此褒貶,雖無論文,定許八遍,今以諸論上下
述曰:我既欣行,故唯喜俱。 論:「有義:此俱」至「生喜愛故」。 此下諸說,非必別師,頗設異計,後申正義。 述曰:解此因位心所俱中,文別有三︰上第一、解染俱;第二、顯餘俱;此下第 論:此染汙意,何受相應? 第三、總結。作如是說,不違教理。 述曰:無別境四及善十一、根本六種、忿等十二,并不定四、邪欲、解二,及論 論:「無餘心所」至「不違教理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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